各班级:
根据《湖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湖师学〔2026〕15号)《关于做好20 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等流程,拟确定255名同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714-6573995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