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第一时间组织各班学习文件精神,按照要求部署工作,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级内部公示、班主任审核、学院审核,现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11月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
刘佳音电话:15871487983
刘雅电话:13872704164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表.xls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国家助学金初评结果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