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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受调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31 浏览次数:118

湖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受调剂的公告

一、学院简介

学院现有教职工90人,专任教师75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0人,博士50人,硕士生导师55人,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者占青年教师总数的100%。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5人,湖北省百人计划学者1人,湖北省杰青1人,湖北省青年拔尖1人,湖北省青年科技人才晨光托举工程1人,湖北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获得者2人。

光学工程学科于2010年获批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2011年获批一级学科硕士点,2023年被遴选为新一轮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设有光学工程、课程与教学论(物理)2个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和电子信息、学科教学(物理)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依托该学科,2023年成功申报获批光电转换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微纳光电子器件与集成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有先进半导体材料与器件、光电技术与材料和物联网智能节点等3个黄石市重点实验室,量子信息与光纤传输理论和实验研究、基于飞秒激光直写微纳结构和制作量子器件的光场调控及应用研究2个湖北省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


二、可接收调剂专业信息

学院可对外接受研究生调剂申请。具体专业信息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调剂名额

调剂专业范围

其他要求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4


045105学科教学(物理)

      0702物理学




以调剂系统设置为准

0803

光学工程

29

0702物理学

080300光学工程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54电子信息

以调剂系统设置为准


  1. 调剂基本原则

(一)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线。

(二)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四)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考生与调入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按照以下方式折算初试标准分分数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录取时将初试标准分以一定比例计算总成绩。

初试标准分计算方法:

初试标准分=(初试原始分/初试国家线)×100

四、调剂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学院将会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在调剂系统上给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届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https://chl.hbnu.edu.cn/main.htm )相关公告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

(三)考生接受复试通知之后请根据相关复试安排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学校将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直接通过在调剂系统中发送,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生在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复试中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科目任何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方案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480

(二)调剂复试安排:

复试内容参考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细则,复试形式采取线上或线下。

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或电话方式通知复试考生。

(三)调剂总评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40%+专业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2、考生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成绩/报考专业国家线×调剂专业国家线÷5×60%)+(复试成绩×40%

(四)调剂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实际招生计划数分专业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老师

电话:0714-6576163

邮箱:1043326371@qq.com